關于2018年度新晃侗族自治縣本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公告
(2019年11月15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新晃縣審計局對2018年度縣本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2019年7月29日,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對審計工作報告進行了審議。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縣本級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審計結果表明,2018年,我縣財稅部門牢牢把握“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圍繞“強工壯農、興城活旅、生態和諧、協調發展”思路,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統籌推進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謀改革、增績效、防風險、助脫貧各項工作,財政經濟適應“減速提質”新常態,全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保持總體良好,較好地完成了縣十七屆人大二次會議確定的目標任務。總體上看,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較好,預算管理水平得到逐步提升,財政收支進一步規范。但也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預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預算編制欠完整、規范。一是一般公共預算編制沒有充分預估上級轉移支付額度;二是2017年末結轉項目支出51846.7萬元未在2018年年初預算草案的報告中作出說明。
(二)財政收入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待查收入確認不及時;二是縣財政未及時督促土地出讓金入庫;三是土地出讓金收入554萬元重復做賬。
(三)出借財政資金中存在的問題
縣財政未及時與借款單位對賬,未建立對外借款臺賬。
(四)財政存量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社保股專賬危房改造資金12.22萬元未統籌整合使用;二是縣地稅局退回征管經費16萬元未退回國庫集中使用。
(五)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因人員工作異動,相關單位未及時更新數據,養老保險系統中存在個人養老保險賬戶數據不準確的現象。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審計了縣民政局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公務接待欠規范;二是福彩公益金資金使用欠規范;三是部分臨時救助資金審批和發放欠規范;四是有擠占專項資金現象。
三、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2018年共對190個政府投資項目實施了竣工結算審計,送審金額68232.29萬元,審定金額為62393.77萬元,核減工程價款5838.52萬元。其中:通過公開招投標聘請10家中介咨詢機構完成協審項目12個,送審金額32359.53萬元,審定27873.73萬元,核減工程款4485.80萬元。通過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節省了財政資金,進一步規范了建設單位工程造價結算、建設項目程序管理。但也存在有的工程竣工結算多算、重算、高算工程量;竣工資料不完整,特別是500萬以上的項目,投資大、工期長,項目管理上不夠完善,導致有的工程資料不夠完整等問題存在。
四、經濟責任審計及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
2018年,共實施了縣水利局、米貝苗族鄉2個單位主要黨政領導共3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相關責任人能積極履行經濟責任,加強自然資源資產保護。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是縣水利局購置的電腦未按規定入資產帳、單位往來款項未及時清理。二是米貝鄉購置資產未入固定資產帳,經費支出審簽程序不到位、公務接待不規范、列支廣告印刷費不規范。
(二)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是縣水利局應征未征水資源費、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不到位、河長制落實欠到位。二是米貝鄉集鎮飲用水源保護區沒有設定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對非法開山采石、河道采砂行為監督不到位,農村環境衛生監管不到位,農村安全飲水項目監管不到位。
五、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對縣水利局實施的2016年至2017年農村飲水安全資金專項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有的水源選址點不科學,導致到農戶家里的水源不足;二是有的水廠周邊未修引水溝,下雨量大時存在沖垮路面隱患;三是有的水源池沒有靠緊水源發水處,造成無水進蓄水池的問題。
以上發現的問題,有的已經整改,有的正在整改中。
在2018年度各項審計中,共發現并移送案件線索1起。
六、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
(一)著力提高財政管理水平和績效。一是除了抓收入、抓資金調度外,要注重內部管理;二是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力度,根據財力安排預算支出,硬化預算支出約束,努力消化財力缺口,緩解財政資金緊張。三是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支出的有效性。四是不斷健全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機制。
(二)加大對財政資金的統籌優化。對財政資金因沉淀造成的閑置,進行統籌優化,對非稅匯繳結算、往來專戶、國庫應收款應結合政府債務進行及時清理,進一步厘清。
(三)加強對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縣機關社保局應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的基礎管理工作,確保個人養老保險賬戶數據的及時調整真實準確。